浙江省酒后驾车处罚的新标准中,对于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进行了明确的区分。对于多次违法的酒后驾车行为,可以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驾驶证,暂扣机动车驾驶证12个月。区别在于酒精含量的高低,而处罚也有所不同。
浙江省酒后驾车处罚的新标准中,对于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进行了明确的区分。具体区别如下:
1. 酒后驾驶:指驾驶人员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或等于20mg/100ml但低于80mg/100ml的行为。对于首次酒后驾车的处罚,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驾驶证,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对于多次违法的酒后驾车行为,可以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驾驶证,暂扣机动车驾驶证12个月。
2. 醉酒驾驶:指驾驶人员血液中酒精含量高于80mg/100ml或呼气中酒精含量高于35mg/100ml的行为。对于首次醉酒驾车的处罚,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驾驶证,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对于多次违法的酒后驾车行为,可以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驾驶证,暂扣机动车驾驶证12个月。
总结起来,酒后驾驶是指驾驶人员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mg/100ml至80mg/100ml之间的行为,醉酒驾驶是指驾驶人员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或呼气中酒精含量超过35mg/100ml的行为。区别在于酒精含量的高低,而处罚也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