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拘役属于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而非属于拘留。
广西拘留和拘役是两个不同的刑罚,有以下区别:
1. 刑法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拘留是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侦查阶段刑事强制措施之一;拘役是对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执行刑罚时施加的一种禁锢强制措施。
2. 权限机关:拘留由公安机关实施,拘留可以审批拘留30天;拘役由司法机关实施,拘役执行的时间一般为1个月至6个月。
3. 适用对象:拘留适用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侦查、审判阶段,目的是便于调查、收集证据、维护社会治安;拘役适用于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其刑期与监禁刑并不相同。
4. 刑罚内容:拘留期间,被拘留人被限制人身自由,但享有基本生活待遇;拘役期间,被拘役人除限制人身自由外,还要接受劳动改造、政治学习等强制安排。
可以说拘役属于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而非属于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