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刑法第380条的规定,单位受贿罪是指单位成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单位收受贿赂或者虽不是以此为其主要活动,但是收受贿赂数额较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单位。量刑的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根据中国刑法第380条的规定,单位受贿罪是指单位成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单位收受贿赂或者虽不是以此为其主要活动,但是收受贿赂数额较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单位。单位受贿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 数额较大的单位受贿:贿赂数额在1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100万元的,判处罚金;贿赂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判处罚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严重的,并处剥夺政治权利。
2. 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单位受贿: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判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并处剥夺政治权利。
a. 同一单位的贿赂行为涉及多名国家工作人员的;
b. 影响司法公正、行政廉洁、社会公正等重大利益的;
c. 协助国别渗透、颠覆、分裂、统战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d. 为境外工作人员、情报机关提供情报资料、设备、通讯、交通或者战略部署等支持和保障的;
e. 其他情节严重的。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般量刑标准,具体的量刑还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例如是否主动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是否积极赔偿损失等。量刑的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