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是指在交通路段、交通中心或者其他交通设施上,由于疏忽大意、不负责任或者不按规定操作,造成交通设施的损坏的行为。只有当以上四个要件同时满足时,犯罪行为人才能构成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是指在交通路段、交通中心或者其他交通设施上,由于疏忽大意、不负责任或者不按规定操作,造成交通设施的损坏的行为。构成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必须具备以下四个要件:
1. 过失行为:犯罪行为人在操作交通设施时存在疏忽大意、不负责任或者不按规定操作的行为。
2. 交通设施:包括交通路段、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工具等交通系统中的设施。
3. 损坏结果:犯罪行为人由于过失行为造成交通设施的损坏。
4. 过失因果关系:犯罪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交通设施损坏的发生存在因果关系。
只有当以上四个要件同时满足时,犯罪行为人才能构成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