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民事判决生效后,被告应当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执行程序的期限为三个月,可以延长至六个月。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执行期限,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延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民事判决生效后,被告应当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如果被告不履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程序的期限为三个月,可以延长至六个月。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执行期限,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