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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损失由谁承担 诉前财产保全不当,可以主张哪些损失?

时间:2023-07-25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财经知识 文档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诉前财产保全不当的,损失由财产保全申请人承担。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诉前财产保全不当导致的损失,申请人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损失的具体数额,以便争取获得相应的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诉前财产保全不当的,损失由财产保全申请人承担。具体来说,以下是可以主张的损失:

1. 当事人因诉前财产保全而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被保全财产被没收、损坏、减值等导致的损失;

2. 因财产保全而导致的损害赔偿费用,如日常生活费用、住宿费、餐饮费等;

3. 由于诉前财产保全导致的间接损失,如合同违约、逾期交付、停工等所产生的损失;

4. 诉前财产保全期间的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诉前财产保全不当导致的损失,申请人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损失的具体数额,以便争取获得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