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受贿数额达到三万元以上,可以认定为严重行贿;受贿数额达到一百万元以上,可以认定为特别严重行贿。对行贿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可以从轻处罚。以上是最高法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犯罪的解释规定的重要内容。
最高法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犯罪的解释规定了以下几个重要内容:
1. 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解释明确了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行政职务的人员等。
2. 行贿行为的认定:解释明确了行贿行为的认定标准,包括以财物或者其他方式给予、承诺给予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以及通过非国家工作人员的亲友等其他非法手段给予、承诺给予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等。
3. 行贿数额的界定:解释规定了行贿数额的界定标准,对受贿数额进行了明确的划分。一般情况下,受贿数额达到三万元以上,可以认定为严重行贿;受贿数额达到一百万元以上,可以认定为特别严重行贿。
4. 免责和从轻处罚情节:解释对行贿者如实供述其他自己知道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犯罪的重要事实,提供证据协助查明犯罪的,依法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其刑事责任。对行贿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可以从轻处罚。
5. 防止腐败体系的建设:解释强调了依法防止腐败的重要性,指出要从源头上加强预防,完善腐败预防机制,建设廉洁政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以上是最高法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犯罪的解释规定的重要内容。